用生命为警辉增彩

——追记河南省方城县法院法警成浩事迹

  发布时间:2010-12-24 14:31:02



成浩(右二)在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成浩(后排右一)积极参加方城法院组织的法官合唱队


成浩(前边左一)在下乡执行案件途中

成浩,男,中共党员,二级警司。2001年进入方城县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执行员、司法法警,20101126日凌晨五点在配合执行一起案件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年仅34岁。成浩同志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凭着对党和人民的赤诚忠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得知成浩因公牺牲的消息,11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部长王继平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河南法警总队整理成浩同志的事迹,授予相应的荣誉,加以宣传。1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作出批示,要求河南法警总队了解成浩同志生前的工作情况,并研究予以表彰。127日,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作出批示,要求中院相关部门对成浩的事迹挖掘整理,在全市法院开展向英模学习活动。122日,方城县委书记梁天平得知成浩因公牺牲的消息后作出批示,要求请县委办、政法委、县法院认真总结成浩同志先进事迹,号召政法系统干警、全县党员干部学习。

法警中的尖兵

法警队伍是法院的准军事化队伍,身为一名合格法警就要不怕流血流汗,敢于啃硬骨头、打攻坚战。成浩一直为成为一名合格的法警而努力并为此而自豪。20098月,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迎国庆大练兵”活动。南阳中院对全市法警进行了一个月的封闭集训。作为这一光荣任务的参与者,成浩深知责任的重大,他暗下决心,借助集训将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体能素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由于没有当过兵,自身很多动作不太标准,他虚心向老同志求教,边学边练边总结,不顾身体有病,抱着一股子拼劲和钻劲,不畏艰难,不怕吃苦。通过摸、爬、滚、打,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法警专业本领。

在平时的警务工作中,成浩同志不计名利、兢兢业业、踏踏实实、认真负责地工作。多年来,他参与刑事值庭300多次,押解人犯上千名,参与强制执行数百次,司法拘留20多人,参与执行死刑10余次,从没有出现过一次差错,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094月,在担负审理南阳中院在方城开庭审理的被告程某某、解某某等12人涉黑一案的值庭过程中,警局领导接到内报,被告人程某某、解某某可能借开庭之机预谋脱逃,参与执庭的成浩同志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刑事值庭的规定办事,对被告人时刻提高警惕,步步不离左右,成功地防止了该案脱逃行动的发生,使庭审圆满结束。作为一名年轻同志,成浩只要在场,就坚持不让其他同志去冒险。20098月配合民一庭审理的原告二郎庙乡花山柳组与部分村民山林承包纠纷案现场勘验,由于村组长高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系叔嫂关系,且由于家庭矛盾尖锐,高某某带领数十名群众长期到相关部门上访滋事。因此当成浩和办案人员到达勘验现场后,高某某带领上访滋事人员和几十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办案人员进行围攻辱骂。在面临携带器械被抢,办案人员遭殴打的危险时刻,成浩同志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挡在法官和其他同志面前,保护他们不受伤害,而自己的身上却多处受伤。事件发生时,成浩同志及时与院领导取得联系,获得了及时的救援,并将滋事者依法拘留,为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矛盾的最终化解创造了条件。

执行战线的能手

法律赋予了我们执行权,如果不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怎么对得起老百姓呢?这句话,成浩同志时常用来提醒自己和同事们。作为执行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和配合者,面对执行工作对抗性强、危险性大,以及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四难”状况,成浩不怕苦、不惧难,长年来和执行小组同志一道,晓出夜归,穿梭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把大街小巷、乡村农舍作为办公地点,历尽千辛万苦,执结了一批又一批疑难案件。

2002年以来,成浩同志参与办理执行案件1100余起,个人执结案件437件,标的额达1000多万元,个人执结案件数及其所带小组结案数连续多年位居全院前列,并且无一起案件发生违法信访。他以自己朴实无华的言行,用心血与汗水,践行了自己人生的誓言。申请人张某某因被执行人任某某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张某某的女儿被撞身亡,自己被撞失去一条右腿,但由于被执行人任某某常年下落不明,案件执行存在很大难度,无法迅速执结,张某某多次到法院询问执行情况。2010年元宵节下午,在公安部门协助下查询到被执行人任某某在安徽的信息后,成浩马上向领导汇报,同执行小组干警连夜驱车四百多公里,在第二天早上找到被执行人,使案件得以执结。其他诸如在晚上接到申请人要求到乡下寻查经常外出躲债被执行人的情况在常年的执行工作中更是寻常。2009年冬天的一天,晚上11点,成浩突然接到古庄店乡申请人袁某某的电话,说常年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这会儿在家,并且可能第二天早上又要外出。成浩当即向院领导汇报,并连夜与执行小组人员赶往被执行人处,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使案件顺利执结。

在积极办理骨头案、钉子案的同时,成浩同志并没有因工作量大、工作艰苦而忽视那些标的小的案件。二郎庙乡的陈某某因赡养案件申请执行其四个儿子,在执行中,成浩了解到陈某某与其儿子因家庭琐事反目成仇,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为消除母子之间的仇恨,使七十多岁的陈某某能安度晚年,他三番五次地到被执行人家做疏导教育工作,并且每月都联系被执行人,提醒他们按时将赡养费送到陈某某手中。他的耐心、细心和诚心终于感动了双方,使母子间化解了仇恨,陈某某晚年生活有了着落,脸上也挂满了笑容。

群众们的贴心人

与百姓打交道,主要看你是否心诚,能否解民忧、解民困,心中是否始终装着老百姓。成浩经常提醒自己一定要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服务。为了不使当事人手中胜诉的法律文书变成一页空纸,不管被执行人是有权势的干部还是平民百姓,他都是从公正、高效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化解当事人的积怨,使200多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为100多名老弱病残当事人追偿各种执行款100多万元,为40多名亟待医治的当事人追讨回救治费200多万元。在遇到特别困难的当事人时,他还自己掏钱资助他们。执行广阳镇信用社申请执行张某某一案时,张某某家境十分贫寒,将自家里一角两角的零币收集完后也不够被执行数额,正值种麦时节,连买化肥的钱也还没有着落。成浩当即做信用社和张某某的和解工作,在信用社放弃了部分利息使案件得以终结后,成浩从身上掏出200元钱塞给张玉会,并告诉他:法律是严肃的,你欠钱我只能依法执行你,生活上有啥困难要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力帮助你。张某某感动得泪流满面,几次欲下跪感谢。多年来,成浩共资助困难群众10000多元,以自己的微薄之力抒发着对群众的热爱。

成浩十分注重与当事人进行感情上的沟通与交流,使他们充分对执行工作理解和支持。申请人赵某某因女儿被杀害,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被处决后所留下的遗产。赵某某原本年老体弱多病,加上丧女之痛更使其健康状况恶化,急需要钱来治疗疾病、维持生活,因此对民事赔偿部分的执行寄予很大希望,三天两头到法院催促执行结果。然而由于被执行人被执行死刑后家中并无遗产,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困境。为使其理解执行人员工作,成浩每次都热心接待赵某某,不厌其烦的向他解释和沟通,并将自己的手机送与赵某某,便于老人查询到被执行人遗产时及时联系办案人员及了解案件进展,尽量减少老人路途奔波。成浩的真诚和细心感动了老人,此案件虽然长时间未执行到一分钱,但赵某某一直表示:“办案人员真尽心了,我对法院没意见”。得知成浩牺牲的消息后,赵某某赶到离县城10多里的殡仪馆,边向成浩同志的遗体鞠躬,边老泪枞横地说:“这么好的人为何不长寿呢!”

一尘不染的楷模

法院干警的背后有千万双眼睛,一个合格的司法工作者,不仅仅是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清正廉洁。这是成浩经常告诫自己的一句话。他知道,选择了在法院工作中奉献青春与热血的同时,也就选择了神圣,选择了寂寞!十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他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申请人姬某某申请执行方城县国际学校欠款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方城县国际学校属民办学校,由于学校资产不属于被执行财产,经多方查询被执行人也没有其他财产,案件执行工作一度搁浅。成浩参与该案执行后,发现案件的保证人是方城县某局一名正科级干部,经多次找其做工作要求履行保证责任义务无果后,成浩果断向院领导汇报,对该保证人依法采取了强制拘留,并顶住了相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说情,使案件顺利执结。郑州的申请人黄某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残疾,损害赔偿案立案后,因害怕案件会被地方保护,多次找成浩要宴请吃饭并送2000元钱要求对案件予以照顾,成浩婉言谢绝宴请和礼金,并快速将案件执结,接到执行款的黄某拿出3000元钱以示感谢被拒绝后,将3000元钱当做电话费充入成浩手机。得知情况后,成浩当即从家中取出3000元追至车站,将钱返还给了即将登车离去的黄彪。院内一名同志的亲戚作为被执行人为了不想履行被执行义务,向成浩送2000元现金,在当场没有拒绝掉的情况下,成浩将2000元钱作为执行标的支付给申请人,并找到该被执行人的院内亲戚一同做其工作,使其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成浩同志就是从工作生活中的小事小节做起,从源头抓起,做到一尘不染。多年来他拒礼拒贿10万多元,以他那颗公正无私和善良淳朴之心,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以廉洁奉公、呕心沥血的工作,用法律的公正和威严树立起了正义之碑。

永远的法院人

作为法院子弟,是法院这个大家庭培养了我、造就了我,我只有努力为人民群众、为干警多做好事、做实事,才能回报法院,回报社会。成浩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始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恪守着初入法院这块沃土时的诺言,诠释着入党宣誓时的誓言。

成浩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路线端正,为人正直谦和,工作勤勉执着,对待事业,他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对待同志,他真诚坦率,热情助人;对待人民群众和当事人,他情牵冷暖,牢记于心;对待父母,他晨昏定省,孝敬双亲;对待子女,他言传身教,做好表率。他用自己一颗善良、淳朴、真诚的爱心表达着他对生活、对事业、对亲情、对友情的美好追求。成浩有个温暖的家,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热爱这个家庭,但他更热爱他的工作。执行工作难度大,他和很多同志们一样没有节假日,尽可能利用一切机会查找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在全国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时,他和几位同志在距县城几十公里的广阳镇一住就是一个多月,期间他年幼的女儿生病需要照料,妻子打电话要他请几天假回来照顾一下女儿。可成浩在电话中愧疚地说:“工作正在关键时候,少一个人许多工作就要停下来。每个干警家里都有困难,请你原谅和多辛苦一下吧!”

成浩虽然是一名普通的法警,但他总是那么开朗,那么精力充沛,在执行局工作大大小小的事务,他都不论分内分外积极参与。遇局里驾驶员培训、外出等,他还主动做起了“车夫”;有干警或其家属生病住院,他总是第一个来到病床前慰问;局里的同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了困难,他也总是主动嘘寒问暖,每位干警提起他都心里暖融融的。

今年夏天当成浩检查出患有高血压,有时高压达到220mmhg,家人和同事都劝他要注意身体,他总说案件没办完,总是悬在心上,治病也不踏实。就在去世前一天,同事劝他住院治疗,他还笑着说:年底太忙,放不下工作呀,等这一段忙完了我就去看医生。说完又和同志们一起研究经常被家人遗弃在院内、主要领导极为关注的残疾人王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的案子,又主动提出配合拘留被执行人刘某某,并在第二天凌晨五点第一个赶到法院,打电话通知相关人员集合。然而死神没有因为他的蔑视而退却,五点三十分,在路途中,成浩猛然觉得半身麻木随即昏迷,同去的人员当即将他送到县医院,八点四十六分,来不及和亲人说一句话,成浩永远地离开了他的亲人,离开了他的同志,离开了热爱的法院事业。

荣誉源于奉献,赞颂在于为民。倒下的是身躯,树起的是丰碑。成浩同志走了,但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永远留在人们心中。2002年度成浩同志被评选为先进工作者,200320042005三年连续被授予办案能手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062007年被南阳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称号,2007年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被荣记个人三等功。在成浩事迹座谈会上,成浩同志的父亲——县法院即将退休的老法官成广瑞,忍着巨大的悲痛,含泪说:既然干了法院这个工作,我无怨无悔,成浩也走的无怨无悔!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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