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天灾无情人有情

——西峡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企业债务纠纷

发布时间:2011-01-04 15:58:37


本报讯 (记者李京洋 通讯员 贾玉仙 闻雪莉)天灾无情人有情,敬业法官促使两家企业握手言和。近日,西峡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企业债务纠纷案,为当地因洪灾遭受重创的企业赢得了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2010年8月10日,西峡县法院在立案接待中,河南三松瓷业有公司要求起诉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偿还欠其货款94.63万元。在去年·24洪灾中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受损4亿多元,目前企业正处于恢复生产阶段,若对其诉讼并强制执行,不利于企业的灾后重建工作。立案庭迅速将该情况向院主管领导汇报,经申请人同意,决定对该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随后,西峡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带领三松瓷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走访、参观。河南三松瓷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了解该情况后,深受感动,并表示同情。经双方协商,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分三批还三松瓷业公司90万元,其余部分三松瓷业公司放弃,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4日全部履行到位。两家企业握手言和,并商谈继续合作。

 

责任编辑: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1月4日第B2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