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伪造国家证件 四被告人被判管制

  发布时间:2011-01-11 10:02:51


2011110,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各判处被告人魏某、秦某、庞某、周某管制一年。

2009年农历10月份,魏某从他人手中分三次购买伪造的湖北省襄樊市出省木材运输证八份,除两份自用外,其余六份魏某转卖给秦某三份,庞某三份,后秦某又将该三份伪造的出省木材运输证转卖给周某。

西峡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等四人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文规定,遂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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