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峡县法院下辖的丹水法庭、双龙法庭,2010年度分别办结案件133件、101件,全年没有一起上诉案件和信访案件发生,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100%,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成为注重案件司法效果的典范,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赞誉。
一是调解手段多样化。针对民事案件的特点,结合当地民风民俗,研究制度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的调解工作方法,提高案件的调撤率,丹水法庭总结的民事调解七字工作法,双龙法庭总结的多维调解、联动调解等方法,成为指导民事调解工作的法宝。2010年,双龙法庭和丹水法庭的调撤率分别达到95%、78%。
二是案件互查制度化。建立案件质量互查自查工作机制,对于已经办结的案件,各个承办法官之间必须互相进行评查,签署评查意见,由被评查法官对评查的意见进行整改后,方能进入全院评查、归档程序。通过多层次的评查互查,有效避免了案件瑕疵,提高了案件质量。
三是社会沟通常态化。丹水法庭、双龙法庭善于运用社会的力量帮助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利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支部书记等社会的力量参与案件的旁听和监督,丹水法庭建立了代表委员、村支部书记分片座谈谈心制度,通过手机短信、走访座谈、寄送书信等形式,实现法官与社会群众沟通的无缝隙对接,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使当事人理解法院、尊重法律、信任法官。
四是判后答疑人性化。丹水法庭在总结矛盾化解工作中提炼出了五心文化,即对待当事人要做到,真心、诚心、热心、耐心和公心。通过热情的态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亲和力,司法的亲民力,使得当事人戒备来,放心走;怨愤来,满意走;误解来,理解走。同时建立判后答疑制度,通过提高说理水平,加强判后答疑工作树立“法在前,官在后,辩法析理,唯法至上”的意识,实现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明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