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3月,原为“南阳行政区专员公署司法科”;1951年6月1日改称“河南省人民法院南阳分院”;1955年4月7日开始使用“河南省南阳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名称,1968年元月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法院领导班子瘫痪,业务上受南阳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1973年4月21日南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恢复;1994年11月,南阳撤地设市,遂更名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邓州市、唐河县、桐柏县、方城县、淅川县、西峡县、新野县、社旗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和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10县1市3区14个基层法院,包括75个人民法庭。内设机构25个,即: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劳动争议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减刑假释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局、研究室、司法技术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处、督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下属事业单位3个,即: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南阳分院、机关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在编工作人员2210人,其中员额法官636人。
南阳中院成立以来,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政府的支持下,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各个历史时期,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使审判权,维护生产、教学、科研、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并不断加强对全市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确保全市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履行好审判工作职能。
南阳中院历任主要负责人有:
张 泽(男、任期:1949.03-1949.11)
宋公正(男,任期:1949.11-1950.05)
张 坚(男,任期:1950.05-1951.06)
郭思敬(男,任期:1951.06-1952.09)
张 坚(男,任期:1952.09-1953.05)
王贯一(男,任期:1953.05-1957.05)
张云生(男,任期:1957.05-1968.05)
王克宣(男,任期:1972.05-1973.04)
张云生(男,任期:1973.04-1983.04)
刘建秀(男,任期:1983.04-1993.04)
张玉坤(男,任期:1993.04-1995.08)
孙同庆(男,任期:1995.08-2004.02)
庞景玉(男,任期:2009.02-2018.09)
秦德平(男,任期:2018.09-2024.01)
常 晖(男,任期:2024.02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