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镇平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审判职能,以实际行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确保社会稳定。通过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重拳出击,从重从快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犯罪。2010年,共审结此类犯罪案件81件153人,维护了经济发展大局。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全员全程调解,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执行工作重点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为契机,对案件实行“四包一定”责任制,明确目标,严格责任,切实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一切强制措施,确保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百分之百,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二是公正高效审判,服务经济发展。坚持案件流程管理与业务庭台帐管理相结合,严格延长审限和中止案件事由审查,实行临限警示、超审限通报制度,提高司法效率,杜绝出现违法超审限案件。通过全院开展 “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积极营造“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浓厚工作氛围,确保了全年结案率达99.7%。坚持一般案件层级把关、复杂案件分口联组研究、重大案件审委会集体讨论制度,依靠集体智慧和力量,形成公正裁判意见,确保司法公正。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落实能动司法。以落实“十件实事”为切入点,不断强化司法的服务职能。认真落实《法院服务企业十项措施》和《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四个带动”十项措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县的工作大局之中,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开展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在全县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等方面,均出台了措施,落实了精神。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为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县法院建立与本县重点企业法律服务联系制度。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培训、协调处理经济纠纷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院长带头深入企业调研,先后深入美德利家纺公司等企业走访,了解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执法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