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最使我们不能忘怀的是魏法官脸上始终挂着谦和的微笑,这微笑如春风化雨,化解了当事双方的积怨……”这是前不久,我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中的话语。
河北四建承建了我市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的基建工程。竣工后,邓州中联认为超付给河北四建500万元工程款,对方应予退回。而河北四建则认为邓州中联尚欠自己54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于是邓州中联将河北四建诉至法院。
在开庭前我主动找到双方,耐心听取他们各自的意见,积极进行调解。不管双方如何争吵,我总是面带微笑,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理说法。但由于双方分歧很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无奈只有开庭审理。
休庭后,我依然满面微笑地针对一些实际问题分别与双方沟通。先后十余次的协调沟通,我始终将微笑贯穿其中,用真诚的微笑感动当事人,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最终达成了由河北四建返还部分工程款给邓州中联的调解协议。(作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魏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