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河南省西峡县丹水镇袁店村和南湾村7名果农代表54户群众冒着严冬,迎着刺骨的寒风,放着鞭炮拿着两幅上写“追讨果款千里行,热情帮困万家暖”,“千里执法维护果农权益,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困难”的锦旗,送到西峡县法院办案人员手中。
四川省禹王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到西峡县猕猴桃之乡的丹水镇袁店、南湾两个村收购农民猕猴桃货款25万余元,由于四川地震,冷库被震塌,为此该公司还欠果农现金7万余元无力偿还,但百姓针对他们的血汗钱感到无望时于2011年1月11日到法院立案,要求依法维权。丹水法庭受理此案后,该庭庭长刘洪豪带领两名干警不远千里之外历尽千辛万苦到四川成都温江找到该公司老板后,说尽千言万语终在春节前夕将果农的7万余元货款全部要回。1月21日该院又在两村召开发款兑现仪式,并就案说法,让老百姓知法,学法,懂法,如何为自己维权进行了现场说法,果农深受教育。为此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