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绑匪残杀幼童 主犯昨日伏法

发布时间:2011-01-27 14:10:31


本报讯(记者王勇 通讯员王彬 张贺)126,记者从南阳中院获悉,该院近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绑架杀人犯任正注射执行死刑。

任正1986年生,湖北襄阳人。20071024日,任正与栗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共谋后,骑一辆摩托车至新野县王庄镇中心小学附近,将放学回家的10岁小学生刘某蒙上眼睛带至任正家中,并与另一在逃案犯轮换看守。随后,任正、栗某利用送恐吓信、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威胁刘父,刘父无奈先后向指定账户汇入2.7万元赎金。同月27日,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任正怕罪行败露,将刘某杀害,并将刘某尸体埋于自家后院。

南阳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正与同伙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被告人任正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在罪行败露后杀害被绑架人,其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实属罪行极其严重。南阳中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任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作出后,被告人任正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1年1月27日第W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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