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法院六十名法警远赴苏州,执结一起异地强制搬迁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1-01-30 10:46:53






 2011110,在南阳中院副院长王振国、执行局局长葛庆河等领导的带领下,南阳中院调集全市六十名法警远赴江苏省苏州市,排除种种干扰,依法执结一起异地强制搬迁执行案件。

河南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淅川铝业)申请执行苏州永联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永联)一案,南阳中院依法强制变卖了被执行人永联公司土地房产一宗,该宗房地产的买受人已在房地产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但该宗房地产租赁方案外人苏城机动车监测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城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搬出,并在南阳中院多次公告通知的情况下,仍然在该房产上建造、装修房屋,并撕毁法院公告。

  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执行前,南阳中院常务副院长卢光明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研究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决定调集全市六十名法警参与执行,并由南阳中院副院长王振国、执行局局长葛庆河亲自带队执行。

112,南阳中院法警、执行员八十余人着装整齐来到执行现场。发现大门紧闭且都被租赁方苏城公司用车辆堵上,王振国副院长一声令下,执行法警强行打开大门,并清理了堵门的车辆。

执行清场开始后 ,苏城公司拨打110报假案意图妨碍执行,当地辖区派出所一名副所长携带几十名协警,携带枪支弹药,全副武装,到达执行现场,要审查我们的执行依据,并查看我们的证件,同时对执行现场进行拍照摄像,一度使苏城公司人员气焰十分嚣张,不明真相的职工在几个领头人的唆使下,纷纷越过警戒线涌入执行现场,推倒已经安装好的部分隔离栅栏,并对阻拦的法警进行推搡、谩骂,实施暴力抗法。王振国副院长再三对其耐心地讲解法律,这些人还是坚持不让执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王院长决定暂缓执行,再次组织各方和租赁方苏城公司协商,尽量和平解决。在当地辖区派出所、开发区法制办主任、苏城公司临时负责人及其代理律师、买受人的参加下,各方一起协调近两个小时,由于苏城公司负责人始终态度强硬,坚持抗拒执行,协调无果而终。苏城公司负责人继续指使不明真相的职工殴打和谩骂我执行干警,踢、扔现场物品,推倒已经竖起的护栏。

在此情形下,王振国副院长果断下令法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碍,确保执行现场秩序。法警局长李炳东迅速带领十名精干法警出击,对冲击警戒线、带头抗法的4名暴力抗法者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现场事态得以控制。直到下午两点,隔离栅栏打桩安装完毕,买受人进驻,标的物顺利交付。这起搬迁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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