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时如何将原财产恢复为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11-01-30 11:34:45


编辑部:

我的一个亲戚(女方)与爱人离婚已近一年,但他们俩在经济上依然没有分开。在离婚时女方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男方(离婚协议书上约定),但结婚期间以女方名义买的房屋,离婚后尚未过户到男方名下。现在两人准备办理复婚手续,并想消除离婚协议书的影响。请问:两人如何才能将第一次离婚存续期间财产,及离婚后近一年的财产在复婚后变为共同财产,办理公证可以吗?

              读者:董玉明

 

董玉明读者:

只要是两个人有处分权的财产,均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既可以通过约定撤销原约定,也可以按照两个人现在的意愿直接进行新的约定,那么原协议与新协议冲突的内容自然无效。你亲戚及其爱人第一次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离婚后近一年财产均可以通过协议确定为共同财产。当然可以办理公证,但公证并不是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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