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扎实有效

  发布时间:2011-02-09 16:04:00


河南省方城县法院通过建立健全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收到明显效果。去年以来,该院共组织90名法官,对275名主要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受到了当事人的一直好评。

方城县法院对已审(执)结的各类案件,由政治处、监察室每月随机抽取5%的比例对双方当事人回访;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由主管院领导或庭长带队、有关业务庭参加实行重点、专项回访。回访主要围绕司法公正、办案效率、诉讼程序、调解工作、辩法析理、对待当事人态度、司法廉洁、审判作风、司法水平和能力、裁判文书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双方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实行案件回访定期通报和年终考评制度,奖优罚劣,并将案件承办人、各业务庭案件回访落实情况、回访效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据悉,方城县法院建立健全的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将在2011年继续实行。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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