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深入开展“法官回访当事人”工作受赞誉

  发布时间:2011-02-10 09:54: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法官回访当事人”工作,要求法官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切实倾听群众诉求,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广大法官的群众感情,提升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社会矛盾,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2010年以来,该院法官回访当事人381人次,走访企业40余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7起,巡回审判率超过45%,受到了群众的赞誉。

该院要求,凡在立案、审判、执行一线法官均按照每位法官全年回访当事人不少于3次,每次回访当事人不少于2人标准执行,重点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重点企事业单位涉诉的案件、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有信访苗头的案件等案件当事人作为回访对象。

   在开展“法官回访当事人”工作中,该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亲身履行,作好表率深入基层群众,认真听取各种声音,周密组织和布置,切实把回访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工作台帐,详细记录回访内容,及时收集、办理、反馈基层群众或当事人意见、建议,每案都有一套完整的回访资料;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并进一步扩大影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让回访工作产生深远的社会效应,全面提升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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