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办案质量提高,为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做准备,河南省内乡县法院积极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方法,在评查工作中形成了“四查一追究”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四查”一是随机评查。由原来的逐案评查改为随机评查,即对每位办案人员每月办结的案件,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由质评小组对案件进行阅卷评查。
二是重点评查。将独任审判员所办案件列入重点评查的范围,对案件的质量逐一进行精细、全面的评查。
三是分类评查。把案件进行分类,通过对某一类案件的评查,做到点面结合。在保证案件评查质量的同时,找出该类案件共同存在的问题。针对共性问题,提出相应措施,指导审判实践。
四是专门评查。对法律文书制作进行专门评查,评查中,主要检查文书中错、漏字现象,并对事实叙述、分析认证、理由阐述、语言表达、文书格式的规范性,和文书中法律条文的引用情况进行评查,狠抓法律文书质量的提高。
“一追究”是责任追究。通过上述四项评查,将评查结果并与《案件质量评查管理细则》对接,确认责任并予以追究。
自去年11月实行以来,内乡法院所审结的案件合格率达到98.2%,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