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原在李某家作保姆,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月1200元,管吃住。一天,我在为李某家擦桌子时,由于地滑不慎摔倒,头部直接撞到书柜上,后被李某送至医院,共花医药费1万元,经法医鉴定为8级伤残。现我想按工伤处理此事。可以吗?
读者:王强
王强读者:
你不能够要求按工伤处理此事,但可以要求雇主承担你的损失。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而在劳动法相关解释中指出,劳动法适用的范围排除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由此可知,你作为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法适用的对象,此事不能按工伤处理。由于你在李某家当保姆,与其形成雇用关系,所以你可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要求李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