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五项措施创新并加强审判管理

  发布时间:2011-02-18 14:45:18


2010年以来,卧龙区法院坚持创新与规范并重,紧紧抓住审判管理这条主线,建立起以审判质效管理为核心、审判流程管理为支撑、审判质效评估为保障、审判绩效考核为重点的审判管理机制,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较为合理的审判管理模式。

一是将审判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作为确保案件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逐步理清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的关系,以审判管理为重点,整合资源,积极筹建审判管理办公室,探索构建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

二是充分发挥审委会委员示范带动作用。该院规定,重大疑难新型、检察院抗诉、具有案例指导意义等类型的案件,一律由审委会委员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期起到示范和传帮带作用。

三是建立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相继修订完善了《卧龙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卧龙区人民法院违法审判案件评查办法》及《卧龙区人民法院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案件质效评查范围、评查内容、评查标准、评查方法、评查机构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多层次的案件评查机制,对二审和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多次上访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根据结果评定质量等级,逐月通报。对查出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由审委员会讨论作出认定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形成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制订《卧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若干规定》,在立案阶段实行随机分案,从源头上杜绝 “关系案、人情案”;在审理阶段,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标准、时限要求,由立案庭实施跟踪监督,填写审限跟踪监督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督办问责;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等类型案件的管理,从严掌握审限变动的条件和程序,防止隐性超审限现象产生。

五是强化审判绩效考评导向作用。根据不同庭室的职责,科学设定审判绩效考评指标,年初签定责任书,年中进行阶段性考核,年底进行总评,并将审判绩效目标考核与评先评优、公务员考核、物质奖励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发挥审判绩效考评的约束、激励、引导作用。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中院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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