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扎实推进审务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1-02-21 08:43:59


邓州市法院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努力将民主、公开贯彻在审判工作中,坚持“阳光审判”,以“公开”促“廉洁”,以“廉洁”保公正,深受群众好评。

实行“审务”内容公示制。将诉讼的基本程序、诉讼费收取标准、当事人的主要诉讼权利和义务制成展版在法院机关大厅醒目位置常年摆放,凡是到法院的群众第一眼就读到审务公开的内容,掌握必要的诉讼常识,做到心中有数。在立案、审理、判决、执行各个环节尽可能公开透明。将案件当庭宣判率、公开开庭率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业务目标考核范围,规定公开开庭率要达到百分之百(法律规定禁止公开开庭的除外)。

对重要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今年针对易出问题的委托评估、拍卖环节,按照上级法院精神,研究出台了《邓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涉案标的物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实施细则》等规定,确保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公开、公正性。

采取积极措施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变接访为下访,敞开大门让群众诉说诉冤。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巡回审判等等。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走访当事人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实行庭审直播、判决书上网。为了促进司法公正,确保阳光司法,广纳贤言,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生效判决在网上公布,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开庭实行庭审直播,诚心请广大网友和群众指导指正,广泛接受外部监督。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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