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向阳)近年来,西峡县人民法院从“科学选任、加强培训、规范管理、搞好保障”四个方面入手,对人民陪审员像对待法官一样体现严管厚爱,政治上给予关心,工作上提供便利,经济上给予补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严把入口,高标准选任。本着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经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组织考察、人大任命等严格程序,目前,全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6人,占法官人数56%。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二是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社会经验;三是范围广,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群众性和广泛性。
加强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在人民陪审员上岗前,该院对他们进行包括法官职责和权利、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内容的培训。上岗后,又采用了案例介绍、播放庭审录像、召开定期座谈会和不定期经验交流会等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充实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引导他们熟悉诉讼程序,适应审判工作。
建章立制,改进管理模式。该院制定了《西峡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对陪审员的培训、参与审判、考核、奖惩、职务免职、经费保障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各陪审员参与案件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实行一案一查登记备案制度。同时,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委托调解、协助执行、青少年帮教、调研、信息、法制宣传等工作,延伸了人民陪审工作新职能。自2005年5月至2010年12月,两届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598件,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72%,其中新一届陪审员参与执行13件,参与庭外调解11件,发表调研文章6篇。
加强沟通,严格奖惩机制。加强沟通与协调,对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建议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职务。截至目前,有13名人民陪审员分别被市、县两级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