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法院院长宋长青亲自带队强制执结一涉信访积案

  发布时间:2011-02-21 09:18:15


2011年节后上班第一天凌晨5点,河南省西峡县法院院长宋长青带领六名执行人员赶赴距县城100多公里的桑坪镇黄沙村阎王砭组,将一起赔偿案执结,为申请执行人王某执行到位赔偿款48069元,一起信访案件因此化解。

申请人王某申请执行程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于20091228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先后10余次前往程某住所地并辗转陕西省商南县等地执行,均未找到程某。致使申请人王某的伤残赔偿金一直未执行到位。在准确掌握程某回家过年和财产状况的情况下,宋长青院长亲自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带领执行人员本着和谐执行的工作思路,首先对陈某进行释法明理的说服教育,希望程某能够真正认识到错误并自觉履行义务。由于程某反复辩解、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随即依法对被执行人程某的人身和住所采取了搜查措施,经搜查当场搜到现金23860元和银行卡2张,申请人王某的赔偿金48069元得以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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