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酒店收嫖资介绍卖淫 被判拘役五个月罚金三千

  发布时间:2011-02-24 08:25:19


在自家经营的酒店里,收取嫖客嫖资,并介绍服务员卖淫,触犯了刑法,犯介绍卖淫罪的被告人李文清,223日,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李文清,新野县人,个体经营者。2010812日晚,被告人在新野县自家经营的红袖坊酒家收取李某、孙某嫖资200元,后李、孙二人将该酒店服务员梅某、张某带至新野县华纺宾馆嫖宿,被告人李文清事先与梅某、张某约定向每人抽取20元费用。

新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文清利用自己经营红袖坊的便利条件,介绍服务员与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为惩治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据此,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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