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南召县法院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执行积案,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庭前调解不可少。在开庭审理前,办案人员到案发地和公安交警部门调查了解案件起因,力争在庭前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庭中调解不间断。该院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与庭审质证相结合,通过质证寻求调解机会,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帮助双方当事人及时澄清争议的实质问题。庭后调解不放松,对有调解希望的案件,庭后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阐明政策,提高被告人及其亲属履行赔偿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