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拒绝处罚,司机姚某驾车撞坏执勤车辆。2011年月2月24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管制二年。
2010年10月20日,杨某驾驶超载车辆行至312国道西峡县丹水镇到袁店街路段时,正遇交警巡查。杨某在交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驾车疯狂撞向执勤车辆,致警车门、轮胎、保险杠损坏,民警秦某、葛某受伤。案发后,杨某家属支付警车修理费用19400元。
另查明:杨某家属已赔偿秦其、葛某共16000元,两民警要求不再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
西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