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她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就特别注重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有当事人称她为“好姐妹”,更有一些未成年当事人称她为“牛妈妈”……

《南阳日报》:侠骨柔情的女法官牛晓春

发布时间:2011-03-01 11:28:56



本报记者 朱怀蕙 通讯员 卢国伟  本报通讯员 曹萌 摄

人物简介:牛晓春,女,生于1961年1月,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先后在南阳市中级法院办公室、经一庭、审监庭工作,现任民三庭副庭长,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南阳市政法委双百先进个人、南阳市第二届巾帼十杰,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据了解,自牛晓春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就特别注重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有当事人称她为好姐妹,更有一些未成年当事人称她为牛妈妈

2月26日下午,顶着绵绵的细雨,牛晓春又来到市城区某居民点9岁男童阳阳(化名)生父的家中,希望劝说阳阳的生父及其妻子能够再次为生病的阳阳拿出一笔医药费。这一次,阳阳的生父及其妻子不仅拿出了医药费,还感动地说:妹子,以后只要阳阳和他生母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直接找我们就行了,我们一定帮他们,不能老让你这样跑来跑去了。

原来,2004年,牛晓春在办理阳阳诉其生父的抚养纠纷一案时,了解到原告阳阳系其生母与其生父的私生子,跟着其生母生活。该案件办结并履行到位后,由于阳阳身体虚弱,经常生病,其生母又无正当职业,每次阳阳生病,其生母总是找到牛晓春要求代为转告阳阳的生父要求增加抚养费。虽然牛晓春已无义务再管,但她一看到陷入困境的阳阳母子,总是忍不住软下心来,不仅帮忙捎信,还给阳阳的生父及其妻子做解释工作。每次接到通过牛晓春要来的看病钱时,阳阳总是流着泪喊牛妈妈。最终牛晓春的行动也感动了阳阳的生父及其妻子,这才把她从几年前办的这起案件中解脱出来。

牛晓春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人性化司法,在离婚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充分考虑妇女对家庭的隐性贡献,站在维护妇女生存、儿童成长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10年,市民小张(化名)因发现老公有外遇,遂起诉并提出离婚,并希望获得儿子的抚养权。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小张老公及其家人都不同意,且在财产分割上不肯让步,案件进展一度陷入僵局。为此,牛晓春多次下去走访、调查,并耐心做好小张及其老公和双方家人的工作,多次调解,终于使小张老公同意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并在财产分割和抚养费上同意适当让步,这才化解了矛盾。

据介绍,牛晓春所接手的案件多是复杂疑难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她均能做到用自己做人的真心、女性的细心、法官的良心、母亲的爱心去明理、释法、答疑。对当事人的繁琐要求她不烦、过激言辞她不恼,勤奋敬业,乐于奉献,把群众当亲人,视当事人为兄弟姐妹。仅2010年全年,牛晓春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42件,其中调解27件,调解率达64.2%,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诉、上访,全部实现案结事了。2010年1月,牛晓春被市中级法院评为调解能手,2010年10月,牛晓春被授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法官。 

图为问题得到解决的群众向牛晓春(右一)表示感谢。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3月1日第C3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