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行政审判注重协调和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3-02 08:25:20


河南省新野县法院把关注民生、促进官民和谐作为行政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三个环节化解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对立纷争,力争以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该院在诉讼前,将审判职能向前延伸,对出现的行政纠纷苗头,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及时向行政机关作出提醒,尽量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诉讼中,注重能动司法,克服就案办案,充分利用立案、庭前、庭中、宣判前等有利时机,讲清情理法理,将协调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诉讼后,对双方当事人明理释法,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力争做到胜败皆明,实现案结事了。

近三年来,该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64件,协调撤诉346件,协调率达95.1%,有效化解了群众和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官民和谐,真正搭起了官民之间的边心桥。

 

责任编辑:ZN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