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肩扛天平32年如一日公正判案的“审判专家”

——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女法官高红萍

发布时间:2011-03-03 11:05:25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吴红军

在风景秀丽的南阳白河岸边,有一位伸张正义的青天法官,政法同仁称她是法律系统的审判专家。多年来,经她手审理的2000余件各类案件,无一超审,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没有一件上访、缠诉,调解撤诉结案率达76%。她就是高红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一位从书记员干起一步一个脚印走到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从事审判工作32年的资深女法官。她1979年到法院工作至今,多次立功受奖,先后受到上级多次表彰,其中2009年获得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苦练内功 做专家法官

高红萍说:政治是立身之基,业务是立身之本。刚调入法院,高红萍就刻苦钻研业务,她拜老庭长、同事为师,埋头研究案卷,《法理学》、《民法学》等专业书籍她啃了一本又一本;1990年,她撰写的《离婚案件生效通知书之我见》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论文。2002年,她取得了研究生学历并先后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40多篇。她与人合著的《担保法判解研究与适用》一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靠着扎实的功底,她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和有社会影响的经典案例。

心系群众 司法为人民

审判工作中,高红萍心系群众,不惧辛苦,耐心细致,始终如一地秉公执法。多年来,经她审理的2000余件各类案件,无一超审,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没有一件上访、缠诉,调解撤诉结案率达到了76%。她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审判业务技能,赢得了院党组和法官们的一致好评,被辖区百姓亲切地称为青天法官

高红萍常说: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当事人告到了法院,大多数是实在没办法了,一杯热茶、一句暖心的话、一个公正的裁判,就能解开他们心中的结。” 对来访群众,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讲道理,让当事人在打官司过程中学法、懂法,消除对法律的误解。对手里的案件,她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在审理案件中,她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高度出发,不但关心案件本身,还关注案件所涉及矛盾纠纷的背景,往往通过一个案件的调解,化解双方多年的积怨,解决双方的争端。她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策略与技巧,望闻问切、巧用说情人等看似与处理案件无关的策略,都被她活灵活现地用到了调解工作中,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心理,发现调解的切入点、平衡点,四两拨千斤,化干戈为玉帛。

转变角色 开创性工作

19976月,根据工作需要,高红萍担任法院副院长,先后分管民商事、行政等审判工作。在她的眼里,角色的转化,代表着责任更加重大。在分管行政审判时,她从实际出发,率先推创出既符合法律精神又符合我国国情的事了案结的行政审判协调和解新模式和行政首长出庭制度。实行至今,法院行政诉讼和解撤诉率达73.1%

此举受到上级法院肯定,多次作经验介绍。

在分管人民法庭工作时,高红萍亲自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制定了《人民法庭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定,形成了严有标准、评有依据、管有规定的管理机制,率先推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经验。她带领法庭同志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大力发扬马锡五审判精神,特别注重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探索出六讲清法、用调解法和巡回审判三固定制度等多项措施,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

铭记责任 公正铸法魂

作为一名法官,高红萍时刻牢记法律高于一切的神圣职责,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当事人地位显赫,还是普通群众,她都能以无私无畏的精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审判的公正。自从到法院工作以来,高红萍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拒绝了多少次吃请送礼。不收是一回事,但拒绝也得讲究方法,高红萍认为当事人请客送礼又托人说情,主要还是害怕案件得不到公正审理,如果打消了当事人的顾虑,让他们看到阳光操作,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当事人就放心了。所以,对于请客送礼的当事人,她有时义正词严地批评教育,有时耐心地讲解法律,尽力疏导。

超负荷的工作和长期的伏案写作,使高红萍患上了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颈椎骨质增生等多种职业病。200010月,她在研究案件时因疼痛难忍无法站立,才被同事送到医院,在住院的3个月时间内,病房成了她的办公室。

人们常说:一个男人要获得成功需付出十倍努力,一个女人则要付出几十倍艰辛。高红萍的父母及公婆都近80岁,身体不好,她自己还有一个女儿需要照顾。然而,由于工作太忙,经常加班,她没时间照顾四位老人,甚至不能经常看望,每每提起这些,她的脸上总写满了愧疚。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1年3月2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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