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轿车酿事故 法院调解终理赔

  发布时间:2011-03-04 09:00:59


好心将车借给朋友使用,却给自己惹上一桩官司。33日,新野县法院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经调解将11万保险赔偿款支付给乔某周。

20101113,原告乔某周碍不过情面,将自己所有的豫KE7632小型轿车借给朋友武某长使用,谁料武某长驾驶该车与骑自行车的陈巧相撞,造成陈巧死亡。武某长肇事后逃逸,原告的轿车在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处投有交强险,原告去理赔,被告以武某长肇事逃逸为由不予理赔。故引发诉讼。

新野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过主审法官给被告方辨法析理,终使被告在原告的交强险范围内的保险赔偿款支付给原告。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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