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注重“四字经”突出抓信访

  发布时间:2011-03-04 09:28:22


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中,河南省新野县法院注重“情” “静” “ 诚”“稳”,切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彻底化解社会矛盾,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一是接访时突出以“情”感人。突出一个“情”字,热情接待、温情劝导的方式接待来访群众,力求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要求。注重涉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案件的处理,对于生活和行动特别困难孤寡老人,立案、信访人员还主动进行必要经济帮助和精神抚慰。

二是处访时突出以“静”处事。突出一个“静”字,讲究方式、方法,在处理信访时注重文明接待,能够理智进行“冷”处理,缓解来访人员的情绪。使其了解应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通过信访人员的努力,该院大部分上访人员息访息诉。 

三是对缠访户突出以“诚”动人。突出一个“诚”字,在处理行动不便、孤寡老人等缠诉来访的问题上,坚持耐心、细心、真诚倾听,及时给予引导和提供法律咨询,力求使其情绪稳定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处理问题突出以“稳”求胜。突出一个“稳”字,在解决拖欠工资、购房纠纷、劳动争议等易激发矛盾的案件时,尽力缓解当事人的情绪,让其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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