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坚持“五个严禁”、“三个至上”的原则,采取六项措施,用足、用尽、用活各项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全力清理执行积案,维护法律尊严。截至目前,全院共执结积案65件,执结标的额近百万元,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对于上级交办的法院信访案件,继续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机制“五定一包责任制”,确保督办案件得到解决。
二、对于重大疑难、涉及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及时报请院党组协调指导解决,确保案件得到圆满了结,尽力满足当事人的愿望,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体现。
三、对于疑难财产案件、重点案件认真做到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时见面,全面沟通协商解决纠纷和分歧,使当事人双方了解案件的实质,努力做到案件及早解决,尽早做到案结事了。
四、对于有能力但不能一次性结案的案件,采取先履行部分案件款,余下部分分期付款或双方达成以物抵债或执行和解协议等灵活方式予以执结。
五、对于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或者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六、对于长期赖账不还以及在执行中态度恶劣的,采取向社会曝光等方式,制造舆论声势,形成强大威慑力,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