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3月18日,内乡县人民法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按照分管业务工作同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原则,该院院长与各副院长、各副院长与分管各庭室之间层层鉴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要求在倡导良好风气,抓好调解工作,遵守“五个严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履行党章职责,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推进“创建文明和谐法院,争做人民满意好法官”活动;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现象,;公正执法,一心为民,防止、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多个方面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同时制定了由纪检监察室与院机关党委、政治处组成联合小组加强对院各庭室负责人;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对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责任追究的三种考核机制,确保了该院干警队伍作风、行风、政风的转变、为推进历史性转变、开展“调解年”提供有利的思想、组织、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