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以四个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11-03-10 09:10:25


为深入贯彻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去。河南省新野县法院提出以四个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坚定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信念,为预防腐败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以改进机关作风、严守职业纪律为主题,切实解决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做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理解群众、行动上支持群众、工作上心想群众,坚决杜绝对诉讼当事人感情冷漠、简单粗暴,对当事人要求推诿扯皮、出言不逊,甚至有故意刁难等现象发生。

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审执活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最关切的利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依法妥善审执各类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活动取信于民。

四是进一步强化完善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强化廉政监督建设,健全纪检监察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功能,实现对审执活动的无缝隙、全方位监督;完善与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特约廉政监督员的联络常态化制度,不定期邀请他们视察指导工作、列席旁听案件等,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完善廉政监督卡发放、民意沟通表达、内部规范运行等机制,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确保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更科学、合理、高效。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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