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新野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龚超高票当选为新野县法院院长。会后,龚超院长要求该院干警要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以建立“五项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增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
一是建立联络工作领导责任制度。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机制,形成专兼结合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网络。
二是建立主动报告法院工作制度。人代会期间,要派出征求意见小组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归纳梳理,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汇报。
三是建立办理信访案件制度。对人大转办的信访案件,要指定专人负责,逐案登记,归口办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对重点案件,由院长亲自督办,对一时难以办理的案件,主动做好与代表的沟通,及时向人大说明情况、反馈信息,报告工作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是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要采取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工作、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措施,使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形成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建立邀请人大代表“听审”制度。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供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信息,采取组织旁听与随机旁听相结合、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旁听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监督,并征求代表意见,改进工作,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