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司法警察局已走过了十三个年头。十三年的风霜雪雨,锻造了司法警察坚韧刚强的性格;十三年的历经磨练,铸造了司法警察队伍不畏艰险、知难而进的优良传统。作为普通的司法警察,他们很平凡,如苍穹一星,默默闪烁;似沧海一粟,不会激起大海的波澜,但他们无怨无悔,爱岗敬业,长年累月在平凡的岗位上勾勒出一幅幅“司法警察为人民”的动人画卷。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浪潮汹涌而至的社会大变革时期,人们的是非观念、价值取向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但新野县法院司法警察局的干警们用实际行动告诉社会、告诉人民,理想、信念绝非遥远的名词,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忠于人民是每一个司法警察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正是由于怀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对人民的无限忠诚,新野县法院司法警察局创造了一系列的辉煌战绩,赢得了普遍的认可和赞誉,被人民群众称为“捍卫法律尊严的威武之师,挥舞正义之剑的坚强卫士”。
为了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华诞,河南省高院决定于2009年9月6日在省会郑州举行盛大的全省司法警察“迎国庆、大练兵”训练成果汇报会。该院法警局按照市中院的安排部署,先后两次派员到南阳进行集中训练。在这两次集中训练中,有的同志抛下年幼的孩子,有的同志忍痛离开生病的亲人,更为可贵的是部分同志为了顾全大局,放弃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备考、学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王海英同志,在新婚三天的情况下,放弃婚假,不向组织讲困难、讲条件,毅然决然奔向训练场。白皙的肌肤被晒得黝黑,汗水湿透了每一件衣服。她以司法警察特有的忠诚和情怀,用飒爽的英姿和形象,为共和国六十周年华诞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决定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警一切工作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好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职责。去年十一月的一天下午,一姓何的老太太状告儿女不尽赡养义务到立案庭进行立案,在被告知手续不完备不能立案后,老太太情绪激动,在立案大厅里哭诉儿子儿媳不孝顺,死活不肯离去。到了晚上七点多,经法警队法警和立案庭工作人员多次劝解,何老太勉强走到大门外,但仍然不肯离去。寒风凛冽,眼看老太太冻的发抖,法警队的陈丽同志赶紧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老太太穿上,又请老太太吃饭,老太太不去,只是拉着法警的手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在晚上十一时左右,经过多次引导,方了解到老太太女儿家的地址,将老太太安全送回家中。后法警队和立案庭领导与老太太的儿子、儿媳协商、沟通,方知老太太告状的缘由是认为儿子没有让其管理家庭财政。经过耐心教育、说和,终于化解了一场家庭矛盾。第二天,何老太太把警服洗干净后送还给陈丽。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阶段,我们既面临一个“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都有可能形成诉讼流向法院,且矛盾对抗性、冲突性和暴力性在不断加剧。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随时都在发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安全和司法权威面临新的严峻考验。对于这些突发事件,如果不能及时制止或处置不慎,将会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该院法警局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能在正确判断情况、讲究方法的基础上,做到快速反应,灵活果断,为突发事件处置赢得了时机,赢得了效果。
去年四月,新野县城关中心法庭审结了一起继承权纠纷。张某因病突发身亡,妻子杨某、前妻所生子女和母亲梁某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两栋房产一栋归妻子杨某及所生女儿所有,一栋归前妻所生子女及梁某所有。但梁某居住在儿媳杨某所有的房屋内拒不搬出。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劝梁某搬出房屋时,梁某及家人不听劝阻,大吵大闹,并邀来亲朋,围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面临严重威胁,法警局接到出警通知后,立即奔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梁某孙子的情绪更为激动,突然拿出菜刀向申请人身上砍去。在此紧要关头,法警队齐建忠同志不顾自己的安危冲上前将菜刀夺下,制止了一场流血事件发生。随后法警队执法人员将梁某孙子带离执行现场。后协助执行法官对梁某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最终使这一案件顺利执结。
这就是新野县法院英勇的司法警察,每当危急关头,他们总是冲在最前面。外出协助执行中,面对情绪失控举着菜刀的被执行人,是他们第一个冲上去将其制服;民事案件审理中,面对激烈争吵以至拔拳相向的当事人,是他们第一时刻赶到,将双方劝服;面对一些不理智的上访人员,是他们用血肉之躯保卫着法院的安全……
就这样,新野县法院法警大队的全体干警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平凡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他们用勤勤恳恳的工作忠实着自己的生命,他们用熠熠生辉的警徽为自己的青春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