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宣传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扩大法院透明度的重要推手,对树立人民法院新形象,为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南阳中院始终把司法宣传工作作为全院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多种措施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力保障。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多次强调宣传工作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市法院要站位全局,树立加强法制宣传、宣传法院工作的共识;围绕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开展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拓宽宣传工作思路,创新宣传形式,挖掘宣传深度,增强宣传效果。同时,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使宣传人员政治上有待遇,工作上有干头,物质上有保障。
二是建立新闻联络员制度,加强培训。为了完善宣传梯队建设,南阳中院在各部门明确一名中层副职负责宣传工作,同时确定1-2名新闻联络员,使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3月14日下午,中院召开新闻联络员工作会议,会上就媒体的选稿标准和新闻稿件的撰写技巧,对全院28名新闻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是积极开拓工作思路,突出宣传效果。南阳中院宣传处着眼新时期司法宣传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认真落实院党组对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探索一条跟紧主旋律、展现新风貌,更为行之有效的宣传模式。“三八”节期间,中院宣传处积极谋划,在《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南阳日报》等主流媒体推出了巾帼建功系列报道,多角度、全方位对全市法院的女法官队伍进行报道,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
四是细化年度宣传任务,奖优罚劣。为进一步规范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院法官开展司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南阳中院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和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11年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将须发表的宣传稿件数,量化到人,设定详细的奖分、扣分标准,起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