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1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过失失火罪案,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程建林有期徒刑二年。
现年50岁的程建林系西峡县五朵镇黄坪村人。2011年2月2日下午,程建林携带火纸、鞭炮等到后坡上为其亡父上坟,程建林先摆放了祭品,后把点燃的火纸塞进自己搭建的草庵里,由于当时风大草庵起火,燃烧的火纸迅速被风吹到了坡边的草丛中,产生明火并向四处蔓延,火势越来越大。经闻讯赶来的干部和群众奋力抢救,才于当晚5时许将大火扑灭。经鉴定,过火面积为8.09公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建林过失导致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文规定,遂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