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就是服务,法官就是公仆,只有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法才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更好地为人民司法!”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长青如是说。

四项机制“护航”为企业发展“把脉”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为辖区企业经济服务侧记

  发布时间:2011-03-23 09:39:20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把服务好辖区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四个带动”工作的切入点,用“四项机制”为企业保驾护航,去年,该法院共审理商事案件338件,审结率达93%,涉案标的上亿元,该院先后20余次跨省执行,为大型企业追债权1800余万元。在全市法院目标考核中取得了名列第二名的最佳位次,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优秀法院。

 “绿色通道”,建立司法服务高效保障机制

西峡县法院为涉企案件开辟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诉讼“绿色通道”。在立案时,针对诉讼能力较弱的企业加强指导,协助其及时收集证据和保全财产。在审理时,实行集中审理模式,由业务熟练、经验丰富且具有一定企业管理和知识的审判人员组成专业合议庭,实现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在执行过程中,落实执行局长责任制,由执行局长亲自把关,优先部署,确保执行程序合法,执行措施适当。特别是对涉诉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诉前调解”,建立涉企纠纷和谐化解机制

该院在处理涉企纠纷中,坚持节约、平衡保护和兼顾执行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在民商纠纷中的独立价值,找准“诉调对接”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促使矛盾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和谐的途径得到解决。2010年该院的涉企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达到85%以上,且95%以上及时得到了兑现,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同时,抽调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从事诉前调解和速裁工作,将涉企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减少企业的诉累。去年以来,该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为西保、龙成等6家大型企业及时化解经济纠纷11起,涉案标的近千万元,及快速高效地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又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声誉。

“放水养鱼”,建立涉企案件执行风险评估机制

在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中,建立执行风险评估机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慎用拘留、查封等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回收资金;对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充分考虑经济形式的影响,根据案件实际,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执行效果。特别对符合企业政策、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但资金链条中断,暂时不能偿债的企业,在做好当事人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执行和解、资产抵债返租等执行措施,维持被执行企业一定的生产资金,帮助其恢复清偿能力,重获生机。

“结对联络”,建立企业需求动态反馈机制

为更好地制定服务措施,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切实做到企业有所呼,法院有所应,企业有所需,法院又所为,该院结合全省“法官联系基层”和“走访千家企业”活动的开展,组织法官开展结对联系企业活动,随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需求。对全县实行划片分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法官深入各类企业走访座谈,进一步加强沟通、掌握信息,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司法需求。院长宋长青多次到西保集团、龙成集团等全省重点企业进行司法调研,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

在北京召开“两会”前夕,该院院长宋长青还带领党组成员一班人向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耀志通报法院工作,就当前新形势下法院如何为企业经济快速发展服务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并对涉企案件自身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去年113日,该院在公开开庭审理阮某等5名被告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一案时,将庭审现场开到被告人所在企业,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企业员工遵纪守法,全年在企业开展巡回审判96起,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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