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离婚上法庭 法官调解如心愿

  发布时间:2011-03-30 15:51:02


329,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移民婚姻纠纷案。经法庭的多次思想政策及法律工作,使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使双方当事人满意、双方亲戚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王南(化名)与被告李平(化名)原系河南省淅川县后坡乡单营村人。20108月,移民到新野县溧河铺镇单营新村。200915日,原、被告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未生育小孩,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2011310日,原告李平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溧河铺镇人民法庭提起了离婚诉讼。法庭受案后,法官多次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指出原、被告为了国家大局利益,舍小家顾大家移民到新野安新家,应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新生活,但二人认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没有共同语言,更没有婚姻基础,经调解,被告王南一次性支付李平移民补偿款6000元,别无其他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离婚。

调解书送达后,王南的父亲王某感叹地说:你们法官为我们移民的事真费心了,谢谢您们!谢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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