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新野法院十项举措便民

发布时间:2011-03-31 10:51:59


本报讯 (通讯员 宋豫)新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为目标的司法理念,把司法为民作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最高追求,推出多项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一是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被询问的法院工作人员,要负责引导和释法,不得推诿。二是实行诉讼导诉制,即在立案庭和各法庭分别设立导诉室,指定专人具体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顺利诉讼。三是上门受诉制。对老弱病残及偏远村庄的群众诉讼,由审判人员上门预约立案。四是司法救助制。对因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受损害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老弱病残、下岗职工的当事人及三养案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五是设立休息室,并配备了茶水、笔、墨、纸张等,给群众以人文关怀。六是繁简分流,巡回办案制。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简化立案和诉讼程序,由承办人到当事人所在地公开审理,即调、即判、案结事了,减轻群众的诉累。七是审理农民工案件四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八是院长接访制。院长及党组成员预约接访、排期接访、带案下访,使来访人人人受到法院接待,反映的问题件件得到依法回复和落实处理。九是实行判后答疑制。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提出异议、疑问的,由原审判庭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十是裁判文书公开查询制。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经审批后直接到院档案室免费查询案件资料。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3月31日第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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