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登门送案款
发布时间:2011-03-31 10:55:43
本报讯(通讯员王戬 张孝印)3月24日上午,当桐柏县人民法院吴城法庭的两位法官将剩余的6000元赔偿款送到朱广斌家中时,坐在轮椅上的他紧紧拉着法官的手泪流满面。2009年,朱广斌搭乘同事袁某的摩托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虽得到工伤保险救助,但剩余7万余元的费用仍让这个职工家庭难以承受,朱广斌将袁某诉至法院。法庭考虑到二人的同事关系,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2.8万元的协议。袁某分两次将赔偿款交到法庭,而每一次法官们总是在第一时间将钱送到朱广斌家中。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3月31日第A4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