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科学司法助推“创新加强审判管理年”

  发布时间:2011-04-01 09:42:49


为及时推进省法院提出的“创新加强审判管理年”活动,河南省唐河县法院认真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过对第一季度工作情况的总结,及时提出了从科学司法入手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助推“创新加强审判管理年”活动开展的工作方针。对此,宋涛院长提出三项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推进司法管理的专业化。省法院《意见》要求通过创新和加强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层级审级管理和质效评估,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构建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为落实这一要求,唐河法院首先着手于司法管理的专业化,要求今年5月底以前,完成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建立相对稳定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案件评查队伍,完善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评查工作体系,形成以案件评查促审判质效提升的常规化工作机制,以专业化司法管理为全面、高效的审判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要着力推进司法管理的规范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是将司法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结合《意见》要求及以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唐河法院将规范化的司法管理作为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司法工作水平的重中之重。为在工作中严格落实这一环节,唐河法院加大对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讼率、调解撤诉率、上诉率、申诉率、发还改判率、法官投诉率、案访比等直接反应审判工作效率、质量的重点指标的监控考核力度。在2011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即着力于平时考核工作的加强,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使绩效评估体系更能反映整体工作导向,以规范化的司法管理工作促进整体司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三是要重点推进司法管理的动态化。动态化的管理体制是司法管理工作准确反映、引导法院审判工作进程的关键,也是创新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对此,唐河法院党组认识明确,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院务会,各部门及时汇报做工作,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并及时相互提醒,查漏补缺,将“后手监督前手”制度为一项重点工作严格落实,确保每个案件的每一环节都做到严谨、细致、周密,形成符合审判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注重绩效评估体系考核指标动态化,设置更为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将动态化的司法管理原则深入落实到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警考核中去,并一次促进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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