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举办“保险人民事责任疑难问题”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1-04-02 17:01:22



201142上午9点,在南阳市独山宾馆会议室,卧龙区人民法院各民事审判庭庭长、人保财险南阳市分公司代表和律师界代表们济济一堂,就保险公司在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举行研讨会,展开热烈讨论。

本次研讨会由卧龙区人民法院和人保财险南阳市分公司联合举办,并邀请部分律师参加。卧龙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定烨、副院长刘兵、任传龙、赵清来、研究室主任余耀华、十一个民事审判庭的庭长和人保财险南阳市分公司总经理满占庆、副总经理王国山等参加会议并发言。会议由卧龙区法院副院长赵清来主持,参会代表采用交流发言的形式,就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对裁判的影响力、赔偿范围与标准、精神抚慰金的适用与承担主体、赔偿事项中医疗费用的审核、保险法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的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适用的相关问题、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等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畅所欲言、热流讨论,特别是到会的律师界代表贺玉平等律师积极发言,提出问题,大家对保险人民事责任中的疑难问题从法条、法理到立法宗旨、社会意义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会上,人保财险南阳市分公司总经理满占庆作为南阳市第一届保险协会会长发表讲话,对卧龙区法院与保险公司开展保险问题研讨会表示欢迎并感谢,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法院、律师界的交流,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保障服务,为国家的社会保险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卧龙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定烨作总结发言。他首先对律师代表们的积极参会表示欢迎、感谢,并对人保财险与法院之间的这种沟通交流形式表示肯定。指出法院与保险公司在案件中虽可能存在不同认识,但应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多沟通、交流,既应为受害的保险相对人多着想,又可以减轻保险公司的参诉费用,提高案件调解率,化解社会矛盾,真正体现社会主义保险事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的。他总结本次研讨会的意义在于:一是加强了法院和保险企业、律师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首次搭建了三方之间的交流平台,是法院为企业保驾护航,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大胆尝试。二是本次研讨会达到了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目的,对依法理赔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三是大家就很多问题达成共识,使保险公司进一步了解保险法规的一些新的司法解释内涵,也提高了法院的执法水平,既能保护保险相对人的利益,又维护了保险企业的权益,对保险企业既快又好进行理赔,提高法院保险案件的调解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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