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特别提醒——

《南阳日报》:警惕以“传票”为幌子设骗局

发布时间:2011-04-08 10:29:04


本报记者 陈大公

     谢明洋

4月6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期以来,该院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一些不法分子用短信或电话,打着是否收到法院传票的幌子从事诈骗活动。为此,市中院提醒广大市民,警惕不法分子以法院传票为由设的骗局,避免上当受骗。

一个短信竟是骗局

法院通知:你有一张传票逾期未签收,应诉时间至4月6日,逾期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你本人负责。4月5日,镇平县的王先生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王先生思来想去:自己并没有案件被起诉至法院呀!” 

先生介绍,4月5日上午,他接到手机号为1313516××××发来的短信,短信留有市中院的联系电话。什么时候惹上官司?这让王先生非常疑惑。于是,他便通过朋友到中级法院查询,结果法院并无此电话号码。原来,这是个诈骗短信,王先生顿时松了一口气。

为查个究竟,市中级法院监察室的张宏兵主任拨通了短信留下的联系电话,一个操南方口音的女子在电话中自称,她是中级法院档案科工作人员,案件是由银行提起的诉讼。我的案件还没到开庭时间呢?张主任故意说。我们也可以提供其他帮助。对方说,并要求张主任提供身份证和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当时已经提供给你们了,怎么现在还要?张主任接着说。这时,对方似乎意识到什么,突然挂了电话。

 传票诈骗” 卷土重来

记者在市中院了解到,这种传票诈骗早在两年前就曾出现过。如今,不法分子又卷土重来,他们利用语音提示电话或短信的形式,打着法院传票的幌子,以帮忙解决法律困扰来进行诈骗。 目前,以领取法院传票方式实施电话诈骗的案件出现增长趋势。

这些骗子就是利用刚好有案件在法院审理,当事人急于解决纠纷的弱点,企图获得身份证号、账户卡号等个人信息,然后谎称帮你解决法律烦恼等,从而最终达到行骗目的。张宏兵告诉记者。 

市中院民三庭张海波副庭长介绍,法院发传票有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一般根据提供的地址向被告直接送达传票,或者通过EMS、挂号信等邮寄及委托基层法院等方式送达。法院在电话通知当事人领传票、应诉通知书时,都会在通知的同时告知对方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姓名、法院地址、联系方式等。同时,开庭传票一般会在开庭3日前送到。

市中院法官提醒市民:一旦接到这类短信、电话要及时与法院联系核实,因为骗子所提供的法院”“银行”“公安机关的电话都是事先设计好的诈骗电话,无论事主拨打哪个号码核实,都会落入骗子精心设计的圈套。另外,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冷静,不要惊慌,如果怀疑对方所说内容的真实性,可以拨打110报警核实。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4月8日第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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