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哥哥怒伤亲兄弟 法官调解重唤亲情

  发布时间:2011-04-11 15:15:35


2011年4月11日,南阳中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发生在亲兄弟之间的故意伤害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弟弟赵某玲原谅了将自己扎伤的哥哥赵某中,兄弟二人矛盾得以化解。

被告人赵某中与赵某合、赵某玲兄弟三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赵某玲拦着给赵某合播种的四轮拖拉机不让播种,赵某合上去开拖拉机,赵某玲拿着摇把往拖拉机上砸一下,被告人赵某中用一尖刀往赵某玲腹部戳一下,将赵某玲腹部扎伤。经法医鉴定,赵某玲腹部受伤后,手术中见小肠上有六处破裂口,构成重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重伤,对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中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7663.3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以身患多种疾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仔细阅卷并讯问被告人,发现被告人确系身患疾病,肢体及智力均有一定障碍,且被告人的身体条件不适宜关押,为了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只有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才能将案件很好的解决,但由于双方之间对立情绪很大,作为被害人的弟弟对哥哥记仇不愿让步,被告人哥哥又吵闹着要上访,称解决不了问题还要回家打架。调解工作难度很大,本着司法为民的精神理念,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中耐心细致,辩法析理,希望二人都能够顾及手足之情,不要因此而结一辈子的怨气。由于哥哥智力有一定障碍,承办人法官走访了兄弟二人所在村,并通过该村村民村民及左邻右舍帮助做二人的思想工作。弟弟赵某玲也回忆起哥哥曾经为自己娶亲付出了很多。经过多次、反复调解,最终兄弟二人握手言和。弟弟赵某玲对哥哥赵某中表示原谅并书面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哥从轻处理。二审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中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并赔偿赵某玲适当的经济损失。

该案的审结,不仅惩罚了犯罪,也重新维系了一个家庭的和谐关系,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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