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因琐事兄弟反目 好法官促成和解

发布时间:2011-04-14 11:27:15


本报讯 (记者陈大公 通讯员周览子 付博)因为家庭琐事,智障哥哥将亲弟弟刺伤,由此兄弟二人反目。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经承办法官多方调解,兄弟二人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达成和解,从而化干戈为玉帛。

宛城区的李大与李二系一对亲兄弟,去年6月份,因家庭琐事,李大持尖刀将兄弟李二刺伤。经法医鉴定,李二为重伤。法院经过调查,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大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赔偿李二经济损失7000余元。一审宣判后,李大不服,以身患多种疾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发现李大确实身患疾病,肢体及智力均有一定障碍。为了解决兄弟二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寻求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但由于李二记恨哥哥对自己的伤害,不肯让步,李大又无力承担数千元的经济赔偿,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化解兄弟之间的恩怨,承办法官通过同村村民及左邻右舍帮助做两人的工作。在法官和乡亲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导下,李二最终原谅了哥哥的一时鲁莽,并书面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从轻处理。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大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李二适当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4月14日第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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