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峡县法院为了确保执行案件在执行后的社会稳定,采取了“五个相结合”做好案件执行回访工作。今年1-4月,该局已成功执结了民商事纠纷案件185件,涉案标的500万元,其中100余案当事人中,均在在回访表上填满意二字。
一是定期回访与不定期回访相结合。坚持做到在执行后五天之内登门回访,在回访中,对于在执行中未涉及在执行后实际存在的遗留问题给予当事人现场解决。
二是坚持回访与引导相结合。案件执行后,为了化解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回访中及时掌握和摸清当事人的思想状况,通过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从而化解了当事人的思想隔核,减少了当事人对抗情绪。
三是“敏感时期”或节前回访相结合。针对一些上访人员多在“两会”或重要节日期间上访的特点,该院每逢在各级人大会、政协会或党代会召开前都坚持回访,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稳定大局。
四是采取请过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针对乡下当事人进县城办事的机会,把他们请到法院,了解执行后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与此同时,该院执行人员还利用办理执行案的机会,深入到涉执当事人家里及田间地头,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化解当事人思想疙瘩,增强社会和谐。
五是电话回访与短信回访相结合。为了随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执行人员经常与当地基层组织或人民调解员通电话和发短信,了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思想动态,防止涉执上访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