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依法对一起强占农运会比赛场馆用地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1-04-20 14:06:40


2011419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依法对一起强占农运会比赛钓鱼场馆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王某未经有关单位批准,擅自在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风景区魏家岗村西段挖坑塘建鱼池,挤占水库的库容,严重影响了农运会钓鱼比赛场馆的建设。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局于20101231日向其作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恢复水库原貌并处罚款8000元,被执行人王某在处罚决定发出之后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局依法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19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调集40余名干警在副院长鲁东升和院党组成员周庆的带领下,来到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风景区魏家岗村,对被执行人违法挖掘的鱼池进行强制执行。为了使此次执行活动更加透明卧龙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及南阳电视台、南阳日报、南阳晚报等媒体参与此次之行活动。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在现场拉开警戒线,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属在执行现场情绪比较激动,执行干警在现场对执行人王某及家属耐心的做思想工作,并告知王某及家属应该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王某及家属通过法院干警细致的思想教育后表示愿意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之后卧龙区法院干警调集挖掘机对其违法挖掘的鱼塘进行了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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