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反规避执行活动开展,河南省镇平县法院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反规避执行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保障有力。迅速成立反规避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胡明理亲任小组组长,调集全院执行能手积极参与,对重大执行案件采取了集中讨论,寻求最佳执行方案,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随时出击,确保反应迅速有效。实行全天候办案,积极寻找各种机会突击执行,凡属于转移、隐匿、处分财产规避执行、利用公司法人制度规避执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规避执行、利用执行和解、执行救济制度规避执行等规避执行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发现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凡具备恢复执行条件或申请人提供可供执行线索的,及时恢复执行程序并到位执行。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案件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执行中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执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向镇平县委,县人大汇报,争取党委和人大的支持。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通过向社会发出公开承诺,公开执行人员电话和联系方法,视案件情况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案件的执行,提高案件的公开性、透明度。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员装备保障。执行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劳动强度高,镇平法院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熟练的人员配置到执行部门,组织对执行人员的培训,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克服困难,增加经费、车辆投入,努力在交通、通讯等方面保证执行工作需要,为执行工作提供优良的物质保障。
镇平县法院通过执行工作多种保障机制,有效地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一些疑难案件和久执不结的案件得到了解决,一些“老赖”受到了教育和法律的震慑,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提升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