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建立“四化”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1-04-29 10:20:55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针对当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各方矛盾尖锐,具有对抗性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特点,实行“四化”调解机制,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对接,寻求诉争各方利益最佳契合点,收到较好效果。

一是调解制度化。把刑附民调解率作为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奖优罚劣,每年都要评选“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使调解的优越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二是调解全程化。坚持做到庭前、庭中、庭后三位一体,对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着重庭前调;对案情重大、关系复杂的案件,着重庭中调;对双方对抗激烈的案件,不放弃庭后调。

三是调解阶梯化。该院严格落实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阶梯调解制度。简单案件,承办人主持调解,复杂案件庭长参与调解,疑难案件主管院长参与调解。这样一是使当事人受到了更多的教育,往往会动摇其固执的过高期望的心理;二是充分体现了法院解决问题的诚心、耐心和决心,容易争取当事人的信任;三是多一个人参与,就会多一种思路,多一份感情,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增加。

四是调解社会化。法官调解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熟悉法律等优势,但有些案件仅靠法官也是难以促成和解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扩展视野,寻求社会力量介入,如双方的亲朋好友、族中德高望重者、基层组织、单位领导等外部力量的作用,往往会使案件出现转机。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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