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西峡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法官庭审行为,使庭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明显增强,案件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严格庭审行为规定。该院要求审判人员严格执行本院制定的庭审行为规定,庭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在指定地点按时开庭;必须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必须仪容端庄,精力集中;使用语言必须准确、严肃、规范、文明;主持庭审法官必须中立,保证双方当事人平等、充分、正当的陈述、发言和辩论,不得故意误导、操纵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严禁审判人员庭审时抽烟喝茶、接打电话、随意走动、无故中途退庭或从事与庭审无关的活动。参加庭审的书记员、法警也要严格遵守。
二是严格督察通报制度。该院成立了以纪检、人事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庭审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带队,采取不定时、不提前通知的方式进行督察考核。督察主要包括开庭时审判长、审判员、合议庭其他成员、书记员及值庭法警的仪表、庭前准备、语言表达、程序规范、质证认证、驾驭能力、裁决质量等11个方面内容,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督查领导小组对于违反庭审规定者扣除其本月绩效管理考核分值,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该院将《庭审行为规范》与法院受案范围、诉讼风险提示、法官职业道德、诉讼费标准等以不同形式在院内醒目位置公布。在院大门口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箱,欢迎社会各界对法官的庭审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来信,认真收集归纳,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建立长效奖惩机制。该院把法官的庭审行为考核与法官奖惩挂钩,将平时的考核督察通报情况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情况结合起来,纳入对法官的绩效管理考核,作为法官年终评先评优的条件和以后晋级、晋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