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庭长的手机情缘

  发布时间:2011-05-18 17:11:46


2009年,我到位于西峡县深山区的双龙镇担任法庭庭长,由于山区条件差,办案工具不完备,从那时起,一款体积很大的长虹手机便成为一直和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尽管每当我拿起手机接听电话时,身边的人总会说,瞧你那手机都破成什么样子,也不舍得换一部新的,我总是会心一笑。只有我心里明白,当初购买它时,我是从方便办案的角度考虑,特意挑选这款多功能、大容量的手机,如今它真正成为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联络员管理员咨询员调解员执行员

先说联络员。我的手机能储存5000个电话号码,自从我到西峡县双龙镇任法庭庭长以来,便将辖区内三个乡镇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储存到手机中,在办案中遇到问题,可随时随地与有关人员联系,手机起到了联络员的作用。

再说管理员。基层法庭人少、案多,事务繁忙,为了能准确、便捷的记忆每个案件信息,管理好法庭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等工作,我将法庭受理每个案件当事人的联系电话,立案、开庭、结案时间、处理结果等信息都录入到手机的电子书中,随时掌握案件情况,既便于汇报工作,也能够及时督促同事们按期结案,手机起到了管理员的作用。

三说咨询员。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浩如烟海,法官要想把所有条文都记在脑中难上青天,基层法庭经常下乡巡回办案,带着厚厚的法律工具书又不方便,我便将办案常用的法律、司法解释存储到手机的电子书中,打开手机中的电子书,民诉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常用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尽在其中,在办案时,利用寻找方式查阅具体条文点到文出,手机充当了法官的活字典、咨询员的作用。

四说调解员。对于一些疑难案件,案件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大,判决怕矛盾激化,调解又达不成协议,我便首先想法查到当事人的联系电话,用手机与当事人双方联系沟通,一次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讲法律的相关知识,讲和为贵的好处,经过反复的联系沟通,当事人双方被我的诚心所动,双方到法庭达成调解协议,手机充当了法官的调解员作用。用手机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做调解工作,可在当事人的休息时间进行,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当事人容易接受;法官又节省了次次下乡找当事人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此我本人在多次因调解案件数量较多被评为办案能手。

五说执行员,在法庭工作,案件审结后的执行是一项重要工作,不象在法院机关工作那样审执分离。为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不给当事人打法律白条,我将在法庭审结的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判决书中当事人的履行时间、数额等内容录入到我手机中的电子书中,快到或已到履行期限的,我都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催促或提醒当事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催促或提醒大部当事人都能自觉地履行义务,手机起到了执行员的作用。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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