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市中院设立审判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2011-05-19 11:46:44


本报讯 (记者陈大公 通讯员洪海 付博)5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成立的审判管理处出台了《审判管理处工作职责》,该职责明确了审判管理处的机构性质、职能作用以及日常工作职责,为中院审判管理工作的顺利、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今年是省高院确定的“审判管理年”,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并积极筹划专门审判管理机构的建立。经过层层选拔,由10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作风公道正派的法官、干警组成的审判管理处,于4月30日正式成立,在对辖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案件的审限提示及催办、督办等10项工作上严抓落实,以强化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率和突出审判效果为目的,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处在规范、保障、促进和服务审判工作上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5月19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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